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6-28
工作地点: 太原
公告详情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需公开招聘2025届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岗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聘期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计划招聘60个;行政助理岗位计划招聘33个。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可申请增加岗位,岗位向人事处备案通过后组织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原则上需招聘学校未就业毕业生,确有特殊需求的平台基地、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招聘。
(三)聘期
科研助理和行政助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聘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可按程序办理离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
聘用的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属全日制用工薪酬标准按本科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500元/月执行;属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标准按《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标准执行。
科研助理薪酬待遇以劳务费形式由平台、部门、单位项目经费或学科建设、项目管理费、创收经费列支;行政助理薪酬待遇以劳务费形式由部门、单位办公经费列支。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属临床学院招聘的薪酬待遇由各附属医院参照学校标准执行;属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医堂等创收单位的薪酬待遇由部门创收经费列支。
(二)保险
学校统一为平台基地、相关单位(部门)聘用的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缴纳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其他险种根据个人意愿缴纳,费用从个人薪酬待遇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科研助理、行政助理招聘由平台基地、各单位部门实行自主招聘,拟聘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一)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收取报名费。毕业生就读学院负责组织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报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材料报相应的科研助理和行政助理招聘单位部门。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2.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3)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的人员由平台基地、各单位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人事处备案通过后组织招聘工作。各审查环节做好存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招聘,如报名人数不达3:1及以上,按实际报考岗位人数参加招聘。
(三)招聘
公开招聘科研助理、行政助理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百分制计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各平台基地、单位、部门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业务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进行综合考核,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各平台基地、单位部门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面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各用人单位、部门及科研平台(基地)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工作。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部门、平台基地。
联系人:各平台基地负责人、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咨询电话:平台基地、单位部门负责人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351—317985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2:山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行政助理岗位表.doc
附件3:山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表.doc
3.山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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